会长: 张铁权
副会长:武云
秘书长:余亚滨
理事: 魏光辉, 姬嘉兴
理事会感谢前任会长王恩奎对校友会的贡献并请王恩奎担任本届理事会的名誉会长。理事会听取校友成员们的多方建议并结合本会以往的经验和实际情况,起草了校友会章程并于11月12日获得校友会大会通过。天津大学温哥华校友会将根据此章程为校友们提供服务联谊,和大家一起共同努力,
(天津大学成立于1895年,原名北洋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化大学)
温哥华天津大学校友会章程
- 宗旨:
1.1 温哥华天津大学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是非牟利、非宗教、非政治的社会民间团体。
1.2 校友会的宗旨是:团结在温哥华生活工作的天津大学历届校友,联谊感情,加强沟通,互助互爱,共同发展,成为校友之间以及与母校情感联系的桥梁。
- 组织:
2.1 校友会不隶属于任何组织或团体,校友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
2.2 校友会设理事会负责校友会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理事会由5~7人组成,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校友会同时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一名,由理事会内部推选产生。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二年, 每二年进行一次理事会换届改选。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理事可以连选连任。
2.3 理事会成员应由常驻温哥华的校友担任,并具有奉献精神、团队精神和积极义务工作的态度。理事会成员如果在届内不能保证常驻温哥华或对理事会工作的应有参与,应主动退出理事会,并由理事会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补选理事。如果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在届内退出理事会的,将由理事会推选理事接任直到本届任期结束。
2.4 校友会可以根据需要聘请顾问和名誉职务,由各届理事会讨论批准。
- 会员:
3.1 校友会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凡天津大学校友、教职工及其亲属,只要赞同校友会宗旨,愿意遵守校友会的章程和参加校友会的活动,都可以申请加入校友会。新会员入会时需联系理事会并提供必要的信息。
3.2 会员对校友会的各项制度、活动有建议、参与及监督权。
3.3 会员可以自由退会,但需通知理事会。会员如有违背校友会宗旨、不遵守校友会章程或有损校友会声誉者,理事会有权劝退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 活动:
4.1 校友会不定期地举办各类活动以加强会员的友谊和沟通。
4.2 校友会的会员应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并根据自身情况承担有关工作。
4.3 在校友会组织的各类线下线上活动(包括校友会各社交媒体群)中,应避免任何带有政治色彩的议题或讨论。
4.4 校友会欢迎各界人士参与校友会举办的活动以扩大与各界的联络。
- 经费
5.1 校友会的会员暂不缴纳会费,校友会举办的活动按照“用者自负”的原则,由参加活动的会员承担所需费用,如有节余归属校友会用于会务所需。
5.2 校友会经费全部用于会务所需,由专门的理事会成员负责管理,由会长和秘书长联合批准使用,并须在会员大会上进行财务收支情况简报。
- 其它:
6.1 本章程于2020年10月修订,于2020年11月通过会员大会批准通过。
6.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校友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