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舍的灵魂在伦敦相遇

回到纽约的周末一天都在下雨,正好发在伦敦的最后一个帖子- 老舍故居。

在伦敦最出名的是伦敦蓝牌。貌似有700多个故居,唯一的三块中文蓝牌分别是,老舍,蔣彝,和孙中山。第一天到伦敦因为住在海德公园附近知道老舍故居就在不到30分钟的地方,便马不停蹄的跑去,结果。。。愣没找到[流泪]。不过走之前终于被我找到了。

话说国人爱钱钟书的《围城》,说真话钱先生应该感谢陈道明,他的确演得好。无独有偶,老舍先生的《二马》也是陈道明演的。而《二马》的原创地就是这栋在伦敦的小白楼。作为土著北京人,老舍先生经常把伦敦的地名用北京土话翻译,而且让大家一读就忍不住想笑,比如说Piccadilly 翻成“皮开得栗”,Marble Arch 翻成“玉石牌楼”,最大化的把中国文化转移到了伦敦的地名。

1924 年秋季,老舍赴英国,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华语学系任华语讲师,教导英国人学习中国的官话和中国古典文学。这个专业有趣吧不算亚洲研究,是正正经经的教外国人纯正国语[偷笑]。此时的老舍才25岁。真的可以用才华横溢来形容了,当年无数莘莘学子留学海外也的确出了很多名士:钱钟书,老舍,梁实秋,胡适,蒋彝,徐志摩等等,但是25岁能写出《二马》这样的长篇小说,我真的膜拜了。老舍的作品不像徐志摩一样虚化矫情(有人说那叫浪漫)。老舍的作品更加幽默讽刺。

话说当时英国人对外国人和东方人的印象大多来自小说。sax rohmer 的恶毒傅满洲,狄更斯小说里中国城里的鸦片。福尔摩斯里也不乏有鸦片探案的case,种种破败恶毒之处通通和亚洲相关。就小的情节而言,有一段是马威邀请伊小姐去“状元楼”吃饭,邻桌的中国青年把伊小姐理所当然的视为英国妓女——因为在英国,也就只有妓女还是看得起中国人的——而对伊小姐言语轻薄,马威气不过与其争论,引来了其他客人,其中有伊小姐的哥哥保罗,于是争吵升级为斗殴,马威得胜。因保罗被打,事后马家父子前往伊家道歉,书里描写道,最使他们无法忍受的并非保罗被打,而是保罗居然败给了一个中国人!如同作者在书中一再描绘的那样,作为一个积弱的古国,她的子民在强大的外国是不会有真正的尊严的!如果老舍先生现在还健在可能真的欣慰中国的强大和经济的繁荣。

故居只能在外面看看照照相,里面实实在在的有人住,私家重地不得入内?。所以我溜达了十五分钟赶快撤了,不要在伦敦的最后一天当小偷给抓了。马不停蹄奔往飞机✈️场。

by Lin Zhou

Author: uibe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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